办事指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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接受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、法规 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、投诉

时间:2017-08-18 19:15:59

一、设立依据
《劳动保障监察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423号)。
二、服务对象
劳动者。
三、申请材料
(一)投诉需要递交:
1.投诉文书,并现场填写《投诉登记表》1份。
2.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明1份。
3.本人于被投诉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1份。
4.本人合法权益被侵害的事实等基本情况1份。
5.本人的合法诉求1份。
(二)举报需要递交:
1.递交举报文书或现场填写《举报登记表》,提供被投诉用人单位的名称、住所1份。
2.被举报用人单位存在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事实等基本情况1份。
3.其他材料1份。
四、办理流程
投诉—受理—反馈。
五、受理部门
卢氏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。
六、办理时限
法定时限:30个工作日;承诺时限:15个工作日(复杂案件不超过30个工作日)。
七、收费情况
不收费。
八、服务电话
0398-7873849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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